
陶蕾律师,南京婚姻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东域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对于哪些情形是属于婚姻无效的,这个在法律中都是有所规定的,在双方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可能是知道这一情况,也有可能是有意为之,那么在婚姻是不是无效的问题上进行起诉的话,有关的起诉书应该怎么表达相关的意思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婚姻无效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本。
原告:张**,男,汉族,*****年8月2日出生,住北京市**镇希望园30栋楼房2单元211号。联系方式:************
被告:李*,女,汉族,****年3月25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里二楼111号。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男,汉族,69岁,住址同上。联系方式:**********
案由:婚姻无效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确认朝阳区民政局颁发的京朝*******号结婚证无效;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在2003年**月2日经人介绍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但婚后不久,原告就发现被告的精神有问题,后来得知被告系精神病重症患者,且至今未治愈。但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自始至终均未告知被告系精神病人。原告为此承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故依据第十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婚姻无效纠纷民事起诉状范本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发生一个纠纷的时候,有时候自己是没有办法解决的,只能到有关的部门或是有关机关进行办理,那么在宣告婚姻无效方面,一般都是到法院进行起诉,之后针对有关的问题进行处理。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由于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造成的,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